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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来源: 时间:2022-09-05 浏览次数:310

一、功能作用

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为中心,主要负责医院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具有管理、行政、服务职能。

二、核心职责

  • 院校教育

(一)教学建设

1.组织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制定、落实教学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3.组织召开各类教学工作会议;

4.协助教务处完成专业负责人遴选、推荐、考核等工作;

5.定期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学习指南等指导性文件;

6.组织开展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建设发展工作;

7.组织各类课程遴选、申报、建设、检查及验收工作;

8.组织各类教学团队的遴选、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

9.负责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强化主体责任;

10.组织、推进各类教学改革;

11.组织教学改革试点班建设相关工作,包括学员遴选、教师团队组建、师资培训、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教学改革经验推广等;

12.组织开展本科生导师制相关工作,包括导师遴选,师生互选,过程监管及考核评价等;

13.负责本科、专科教材编委的遴选和推荐;

14.负责教材申请及发放,定期开展各专业选用教学资料的审核工作;

15.负责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办公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工作;

16.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教务管理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进度,下发教学任务,并负责校对、填报及审核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选修课申报、审核、填报工作,编制选修课指南;

3.负责编制各专业学生及教师使用课表;

4.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停、调课管理和教学场地申请、审核等工作;

5.负责外聘教师管理;

6.负责教学经费预算、核对、管理与下发等工作;

7.负责组织完成我校各本科、专科、留学生、继续教育各专业临床相关课程的结课考试、补考、重修考试的全过程实施工作;

8.负责各教学医院同质化考试的命题、巡考、成绩管理工作;

9.负责临床医学院各专业水平测试、分阶段考试的命题、组织、成绩管理工作;

10.负责临床医学院各专业毕业考试的命题、组织、成绩管理工作;

11.负责临床医学院学生缓考、免考、免听、免修、重修管理工作;

12.负责临床医学院学生考风考纪建设和管理工作;

13.核定本科生、专科生的毕业资格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处理学籍变动。

14.定期组织我校青年教师及医学生临床技能大赛,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命题、裁判遴选、裁判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15.定期组织全国大学生各专业各类技术技能大赛,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学生选拔、教师遴选、学生培训、组织参赛工作;

16.制定临床医学院中央、省级、院级教学专项资金的项目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参数审核、项目运行及验收工作;

17.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实践教学

1.制定并落实临床医学院实践教学相关制度、规范;

2.组织制定临床医学院各专业见习大纲、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手册;

3.制定临床医学院见习计划、实习、实验教学计划,落实见习、实习、实验教学任务;

4.承担校内外相关专业学生见习、实习任务;

5.完成我院实践教学各阶段考核,包括命题、监考、成绩管理工作;

5.负责我院小班教学、实践教学学生管理工作;

6.制定并落实我院教学场所及宿舍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7.负责国家临床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运行、管理

8.负责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及设备维护;

9.制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对外服务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承担各类实践技能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命题、考官遴选、考官培训、组织实施;

11.承接各类实践技能竞赛,负责命题、裁判、组织工作;

12.组织开展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基地建设,遴选和培训师资,组建导师团队,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急救技能培训,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开展AHA培训工作,举办各类急救培训公益活动;

13.建立标准化病人库,定期进行标准化病人招募、培训、考核,负责准化病人管理、应用,组织经验交流与推广;

14.推进临床医学院产业学院建设,落实运行管理制度、教学活动标准,组织师资聘任与考核,开展校企联合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

15.负责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核对、管理与下发工作;

16.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教师培训与咨询

1.完善相关教学制度、制定教师培养规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培养方案,提升教学能力;

2.负责新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查、试讲、考核工作;

3.协助教学督导与评价处组织教师培养,建立新任教师成长档案;

4.负责推荐选拔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工作;

5.负责组织选拔教师参加学校各类教学竞赛、教学观摩活动、提升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

6.负责组织院内师资培训,包括教学理念和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方法、学术道德和师德等方面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并辐射其他附属、教学医院;

7.负责推荐教师评选各类教学奖项;

8.负责教学督导系统的管理与填报。

(五)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

1.负责落实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负责每学年同行教学质量、校级督导教学质量测评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3.组织安排院级督导、教学职能人员的听查课,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数据进行统计、反馈工作;

4.负责组织教师评学、教材评价工作;

5.定期召开督导反馈会议,督促整改落实,有效发挥督导职能;

6.负责课程评估、教材评估、实践教学评估等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7.牵头负责医院各类教学相关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获得的资料进行整理,反馈、归档;

8.牵头负责临床专业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9.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和认定;

10.负责落实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工作;

11.协助教学督导与评价处核定每学年的教学质量系数以及二级督导工作量的工作。

(六)医学教育研究

1.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培育、立项、管理、结题验收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技术成果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医学教育研究类信息的统计、填报工作。

  • 毕业后教育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1.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建立健全培训基地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本基地工作的开展;

2.组织制定和实施培训基地工作规划及各项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3.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任务及日常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包括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协同单位领导小组会议、专业基地主任会议、督导专家会议等,研究解决工作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

5.与协同单位、基层实践单位签订培训协议;

6.协调、指导、监督协同单位和基层实践基地培训工作;

7.指导专业基地建设,负责专业基地管理工作;

8.负责师资培训及管理,建立并落实带教教师遴选、培训、评价、奖罚与退出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实行院级、省级、国家分层师资培训,开展师资考核,定期师资评价反馈,全面提高师资带教能力;

9.建立并落实的学员导师遴选、培训、评价、奖罚与退出机制,有效推行学员导师制;

10.建立并落实督导专家遴选、评价、奖罚与退出机制,有效发挥督导职能;

11.组织开展院级督导活动,制定督导计划、组织督导检查、召开反馈会议、督促整改落实;

12.落实教师激励制度,组织年度带教教师、学员导师推优工作;

13.负责教师工作量核算与业绩认定;

14.落实上级部门学员招收制度,负责制定学员招收简章、开展招收宣传、组织学员招收报名、资质审核、考核、面试、录取工作;

15.组织签订培训协议,协助人事部门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险金;培训终止时,负责解除学员培训协议,协助人事部门解除社会学员劳动合同;

16.负责制定入院教育方案,组织实施入院教育培训,进行效果评价与反馈;

17.负责制定各专业轮转计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开设公共课程、制定培训基地理论培训计划和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9.开展针对医师资格考试、业务水平测试、结业考试专项培训;

20.督促各专业基地、各轮转科室教学活动开展,进行教学活动质量评价;

21.组织学员过程考核,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命题、考核实施、成绩管理、考核评价;

22.承接吉林省结业考核任务,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命题、考官遴选、考官培训、考核组织、成绩管理等;

23.制定并落实学员管理制度,负责培训基地层面学员管理,包括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各项考核申报、医师注册、培训退出、培训延期、疫情防控等;

24.申请学员病历系统账号、办理图书证,做好学员病历书写、图书借阅、文献检索信息统计工作;

25.负责学员工作量统计、工资待遇核算;

26.组织学员活动,如开班仪式、技能竞赛、病例汇报、结业典礼等;

27.组织多维度学员评价、反馈、推优工作;

28.学员宿舍、培训场所的日常管理;

29.协调医务、人事、财务、感控、后勤、保卫、信息中心等部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0.与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学员待遇,推动培训工作有效实施;

31.建立并落实沟通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多渠道了解教师、学员的需求和相关问题,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

32.负责组织完成各培训信息系统数据填报;

33.负责培训档案的建立、整理、检查、归档;

34.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自评,并监督整改;

35.组织迎接各级评估检查;

36.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37.开展培训宣传工作;

38.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全科转岗培训

1.落实上级部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政策和制度,统筹协调本基地培训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3.日常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协调基层实践基地培训工作;

5.负责师资遴选、培训、管理及评价;

6.负责教师工作量核算与业绩认定;

7.负责制定入院教育方案,组织实施入院教育培训;

8.制定学员轮转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9.制定理论和实践培训计划;

10.各轮转科室教学活动管理;

11.组织联合科室病例讨论;

12.指导、监督出科考核;

13.组织结业考核命题、考官遴选、考官培训、考核组织、成绩管理等;

14.负责学员管理和疫情防控;

15.负责学员补助核算;

16.协调医务、财务、感控、后勤、保卫、信息中心等部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7.与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

18.了解教师、学员的需求和相关问题,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

19.负责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填报;

20.协助学员完成全科注册;

21.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22.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 继续教育

1.健全完善继续教育工作制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写年度继续教育规划;

2.组织、审批院内人员外出进修、师资培训或科研培训,保证医院师资及科研人才培养,为提升全院医教研水平做好服务保障;

3.定期组织院内继续教育培训讲座,提升我院医护人员岗位胜任力;

4.开展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和验印。组织传达国家、省、市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规定,规范全院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及审核,督促医护人员提供正规有效的继续教育学分,保证全院继续教育学分质量;

5.开展外院人员来院进修管理,重点完成人员审批、进修科室联系沟通、相关材料(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结业鉴定复印件等)的收集、整理、汇总等; 

6.开展全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每年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7.根据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督促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考试,并做好考试资格的审核、汇总;

8.按照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各项继续教育日常事务。

科学研究 1.制定横向和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根据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医院总体科教发展规划与目标,拟定医院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医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类专项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作好计划衔接和综合平衡;

3.负责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起草、修订及落实院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在内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及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项目鉴定(验收)及有关信息收集、整理、宣传及问题解答工作;负责各类研究课题的合同、协议签订工作;

5.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定期组织课题进展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帮助课题负责人协调有关问题;

6.负责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协助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使用科研经费并完成科研经费报销工作,协助财务部门作好科研经费的年度结算和课题完成后的决算工作;

7.负责组织省市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成果推广转化及有关信息收集、整理、宣传及问题回答工作;

8.负责组织各类科研人才专家库及团队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团队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科研基地的申报及管理;

11.负责学术交流、科协、科研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宣传工作;

12.负责医院自然科学科研成果(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等)的审核、证明、上报、归档、统计及学校配套奖励申报发放工作;

13.负责科研保密工作;

14.负责起草医院科研工作总结报告,每年不定期按医院要求总结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学科、重点专科、实验室建设 1.负责医院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责和章程起草、成员及规章变动的修订及院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制定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按照规划开展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临床重点专科申报、遴选、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要求组织重点专科的遴选,加强重点专科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考核、督导检查,分析现状查找存在差距,定期整改;

4.负责临床各专业学术骨干、专科负责人等培养对象的选拔、评审、推荐及管理;

5.负责重点学科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扶持和培养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完成临床医学学科的中期和年度考核工作,在建设期内顺利达到建设成效;

6.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各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迎接各上级单位检查和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

  • 学会管理

1.审核个人自主申报的各级各类学会候选人的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医学会的要求及名额,推荐、审批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医学会下设分会和学组;

3.组织参加医学会创办的各项活动和科普专家库的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学会关于科技工作者的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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